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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om: Tina Soong <tinasoong@att.net>
Date: July 4, 2016 at 7:13:54 PM CDT
To: Hsiao-Hung <k6hsi@aol.com>
Subject: Re: 想落葉歸根返臺住?
我们該住在近兒女處。台湾不穩!藍绿惡鬥, 只怕䳽蚌相争,渔翁来了!
Sent from my iPadSubject: Fw: Fwd: FW: Fwd: 想落葉歸根返臺住?申請長庚養生文化村的經歷2016-4-8何鳳仙我今年85歲, 於1991年和先生從台灣搬到美國德州.開始是為了幫忙照顧即將出生的外孫,後來定居在德州,一住就是20多年. 去年丈夫生病過世,我決定捨棄心愛的大房子,想落葉歸根,回台灣住安養院.1. 試住:因為有好朋友已經住在長庚養生文化村, 我毫無考慮地便打算也在此落腳長住. 填好申請試住表,包括日期,身分證號碼,出生年月日,和行動能力(我不能爬樓梯,平常使用四輪助行器), 和試住的目的(就是為了要申請長住)等等. 我將表格電郵寄去,很快便收到回音說可以試住. 在網上看到長庚養生文化村無障礙的設計,心裡想王永慶先生還真用心在老人身上,正適合我呀. 女兒也答應陪我一起回台灣處理大小細節.2. 申請:經過搬家,打包行李,從德州飛了三個半小時到舊金山機場,又等了七小時再搭上國際航空,再飛了十三小時終於到達桃園機場. 雖然累得頭暈,但是我興奮不已,終於回到十幾年沒見的故土了!入住很順利, 幫忙搬行李的小夥子一定納悶為什麼每個箱子都那麼重?他不知我精挑細選了許久才把二十多年的家當濃縮成四個行李箱呢!我們試住的文化村的房間很寬敞,有客廳,小餐廳,小廚房和臥室, 共二十二坪,我和女兒住得很舒服. 過了一星期,時差調得還可以後,我就到一樓申請正式入住.服務台小姐很客氣, 但堅持要我自己填表(可能也在考我的自理能力), 不讓女兒插手,也不讓女兒看表中項目. 我素來怕填表格,在美國總賴皮說看不懂英文,都請別人幫忙,這次只好自己填啦. 填完表後有一位社工人員和我個別談話,問我一些算術問題,我並不覺得自己有答錯什麼.說實在那時我的腦子還有點亂,很丟不下我在德州住了二十多年的家,常把台灣美國說反了,以為自己還在美國. 這就是所謂的面試. 原來以為面試之後就要準備身體檢查,沒想到過了兩天,養生村要求女兒離開一星期,他們要觀察我一個人能不能獨立自理.女兒說好星期六離開,下星期五再回來.3. 被拒絕:女兒去台北和朋友住的這段時間,我的朋友幾乎每天來陪我聊天. 我去餐廳裡吃飯,員工們對我很客氣,看我動作慢總是幫著我端菜到桌上. 其他老人也對我不但友善而且也會主動幫我拉椅子收盤子的,這些讓我更喜歡養生村,覺得王永慶的理念:一個銀髮族獨立自主的,有尊嚴的健康老人社區,真是不錯,深獲我心.星期三護理長來到我住的房間,和我談了許多話,問我當天日期,以前的家庭、環境,現在如何吃藥,如何洗衣服,如何管理錢等等,也考了我一些數字遊戲和記憶問題. 結果記憶真的不行, 開始時她提到三樣東西,最後問我時我只記得一樣,另外兩樣記不起來. 另外她還告訴我,養生村從來沒有讓一個已經需要助行器的老人住進來. 難道我平常在餐廳,大廳及電梯裡常看到用助行器的長者,都是搬進來後才需要用助行器的嗎?護理長並沒有當場告訴我過關了沒. 等到星期五女兒回來後,他們告知她我沒過關,不能入住,他們會幫忙我找其他的安養所,我們若是需要多一點時間去參觀試住,他們會讓我們住久一點. 被拒絕的滋味真不好受,滿心歡喜地帶了錢來,居然被拒絕,真是感到可悲,完全沒有尊嚴啦. 更氣人的是他們沒有說出讓我們服氣的理由.他們提出以下幾點:1. 我兩次記憶測驗都沒過關, 表示我可能有癡呆症(這難道不應該由醫生做判斷嗎?).2.我不能爬樓梯,將來去醫院沒法坐上接駁車(這是不成立的,因為我坐了接駁車,上下都沒問題).3.我彎腰駝背,心肺將很快的出問題(這難道不應該由醫生體檢後決定嗎?).4.女兒不在的這星期我沒有單獨出去(我以為不能出去,要在這裡讓他們觀察呀). 總之,他們評估的結論是:我不能自理,我需要別人幫忙,所以拒絕入住.女兒問:貴村不是有所謂在宅服務嗎?媽媽有需要時,她可以請他們幫忙.答:我們不接受還未入住就需要幫忙的老人. 來申請的必須能自己洗衣服.女兒:我知道有的老人住這裡都是請在宅服務幫忙洗衣服的,還有的人在自己家裝洗衣機,不必到洗衣房,為什麼你們卻如此要求我媽媽呢?養生村有一間投幣式洗衣房,是在二樓,離我住的房間有一段距離. 養生村還有一區在三樓叫頤安居,是給比較退化,需要看護,但又沒嚴重到需要24小時照顧的老人.在頤安居的老人不下樓吃飯,他們有看護幫忙把飯拿到三樓,他們可以坐在一起吃. 晚上睡覺時有看護來看看他們,他們的房間和養生村其他房間沒有兩樣,但是費用一個月多一萬塊錢. 女兒問:既然你們認為媽媽需要幫忙,那可以住頤安居嗎?回答:我們頤安居目前沒有空房,而且那是為了目前居住在養生村裏,未來有需要的人,並不對外開放. 女兒又問到護理之家. 護理之家位於養生村對面, 是所謂的nursing home, 大部分住在護理之家的都是插管的,臥床的, 需要護理人員24 小時翻身,抽痰,換尿布之類的.回答:護理之家現在沒有女床位,但是你們可以去排隊看看.問:那我們在等護理之家時,能暫時住在養生村嗎?回答: 不行,試住時間最多一個月,需要的話只能讓你們延半個月.4. 申請護理之家:這事過了後我不知道下一步要怎麼辦, 我德州房子已處理掉,無家可歸啦!養生村的社服組送來一份表, 是新北市的三個養老院, 有雙連,翠柏新村,及仁濟.雙連不用問啦,聽說要等十年才進得去;仁濟沒有空房間,翠柏新村有小的房間, 7坪多大, 20多坪的房子有,但住滿了,要等很久.我不願意千里迢迢來到台灣住七坪的房間,實在太小了. 我的外甥們來和負責人談,原意是讓他們知道我有緊急連絡人,外甥們均表示將來有緊急的事他們會負責任. 但談的結果還是堅決地不讓我入住.最後唯一的選擇就是護理之家. 我們要求見護理長,希望她願意再給我一個機會,再評估一次. 護理長打電話給女兒說,其實我最適合住頤安居,只是頤安居不對外開放,既然負責人讓你申請護理之家, 那就去申請吧,或許先去護理之家,將來還有機會再回來養生村或是頤安居也不一定.我們就又到護理之家問如何申請, 他們說,必須有六個月的病歷資料才能申請. 不管以前在美國看過什麼醫生,都要拿到病歷. 我剛好有一份四個月前在風濕科醫生的檢查報告.問可不可以先給他們部份病歷,其他以後再補?回答是,不行,要等所有病歷拿齊了才能申請. 那時正好是美國Memorial Day的長假,我用電郵聯繫醫生,問如何能拿到病歷. 等了好幾天才收到回音,說要我填好長庚醫院的病歷申請表,因為通常在美國,醫院若要病歷,病人填好並簽名醫院供給的病歴申請表,由醫院聯繫醫生即可,病人不必夾在中間. 長庚護理之家沒有任何病歷申請表可用, 打電話去問,他們只說病例是病人的責任,以前也有美國來的病人,病歷都沒問題,意思是要我自己解決. 最後我們向養生村的負責人求救,護理之家才說不需要別的病歷,手上有的就可以了,要我們準備會談,會談必須有緊急聯絡人,我和女兒在場.5. 試住的情形:這時我已經來台灣住了一個月,很習慣了,常常自己到樓下參加他們辦的健康講座啦,特別節目啦,也會一個人去買早餐午餐,到大廳去看報紙.真喜歡這裡的自由與選擇. 很多人抱怨這裡的菜不好吃,我倒覺得很不錯,常常有魚,青菜種類尤其多:苦瓜黃瓜韭菜白菜幾乎天天有,我原來一個人住在美國時,每天也吃不到這種綠葉蔬菜,很痛苦的. 想到回美國後又得天天吃美國食品,真是難過.人活到這把年紀,該何去何從,原以為我會在台灣找到一個家的,現在台灣不要我,悲哀啊!6. 護理之家會談:約好會談的那天,我的兩個外甥請了假開車來到這裡,和護理之家的行政小姐,營養師,社工,與護理長一起坐在會議室中,談得很仔細.對方非常客氣,也很誠懇地讓我們知道,如果我住在那裡,會是所有病人裡最健康的.入住規則如下:我的所有藥物都要交給護士,不能自己吃; 吃飯照每天的菜單,沒有選擇;洗澡如果自己洗,必須有人看著,不能洗太久,夏天一星期洗三次,冬天洗兩次;沒有家人陪同,不得離開住的那層樓.有醫生每星期來看診,通常不需要到醫院看病.若有需要去醫院看特別科比如眼科,牙科等,必須由家人陪同.為我預備的兩人房裡的衣櫃很小,只能放一季的衣服. 這些限制讓我覺得很不舒服,雖然照顧的好,我不願意失去自由. 我也表達我的希望是住養生村,如果可以保證將來可以住養生村,我願意暫時住護理之家.護理之家和養生村是完全不同的機構,他們願意替我轉達,但不是他們可以決定的.至於我的病歷,會談的人瞄了一眼就還給我了.過了一天,來電說他們歡迎我去住護理之家, 至於養生村,已經和院長討論過,因為他們評估我已經兩次,不會再一次評估了.至於住護理之家後,將來能不能轉回到養生村這點他們不能保證. 雖然這不是我想要聽的答案,但至少有了了結. 這中間我有打電話到養生村行政組問可不可以拿到一份書面的報告,解釋拒絕我入住的原因,對方很不客氣地說沒有,只有口頭的解釋,最後嫌我囉嗦還沒講完就掛了電話.我們住美國,總覺得什麼事都必須講理,入住條件應該清楚,"能自理"是很模糊的. 比如: "能用扶手爬N個樓梯,每層樓梯是8吋高", "能自己洗澡","能不用輔助走10公尺"等就是比較具體的規定. 沒有具體的規定如何衡量能否自理?不能或不願以書面解釋就代表養生村可以用主觀的評估?而且今年用的評估可能和明年不同,讓申請人無法申辯.7. 結論:朋友們聽說我回台灣,都一個一個來看我,20多年沒見,幾乎認不出來了.他們有的建議看別的安養院,台北市有幾家不錯的,可惜因為我台北市的房子早已賣掉,也太久沒回台灣,台北市的戶籍老早沒了.入住台北市的安養中心絕大都需要在台北戶籍一年以上的條件.有一位朋友說她打電話到好幾家安養中心,都說用助行器走路的他們不收.原來這是台灣普遍的規定?長庚明知我申請入住時就寫明了用助行器,而未拒絕我試住,應該是沒有這規定吧? 女兒說回美國加州住在她附近的老人公寓,比起護理之家總好些吧? 我想也是.雖然我的願望是能夠在台灣靠自己生活:語言通,吃東西習慣,只要有安全的地方住,其他問題好解決嘛.可是現實沒有我想的簡單,種種因素逼我只好選擇美國,一個語言不通,吃東西不習慣,必須事事靠別人的地方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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